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关键字   
政协新闻
   
政协新闻
   
公告公示
  首页 > 政协新闻> 政协新闻
渠县政协召开2013年提案办理经验交流会
2013-11-28 12:10:00
 

    11月27日下午,县政协在机关会议室召开2013年提案办理经验交流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熊长虹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熊县长充分肯定会议有利于各部门承办互相学习,共同促进提案办理工作不断走上新的台阶。他要求各提案承办部门一是思想态度必须端正。政协提案是民意的体现,部门重视办理工作是对政协委员的尊重,是对民意的尊重,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尊重,各部门一定要走出思想误区,端正态度,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二是与政协委员的沟通必须要有效。提案办理条件具备的,要认真落实好,回复好提案人;条件不具备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争取委员的理解,通过沟通,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提高委员满意率,提高社会各界人士对部门工作的认可度。三是办理形式要力求创新。要尽量把提案委员请到现场,当面征求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切实根据群众的意愿办好提案。四是办理工作要注重实效。通过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从而促进全县经济的发展和民生的改善。
    县政协主席许平在会上作了书面讲话。他要求各提案承办部门一要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协商民主要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对于提高对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今后提案办理工作有深远的意义。各部门要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认真采纳、吸收提案中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深化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二要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承办部门要区分轻重缓急,抓住重点,推动落实,带动整体。对行之有效的做法,要不断充实和加以完善,增强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时效性。针对薄弱环节,要及时探索出改进的方法,通过问题的解决,使提案办理工作稳步向前发展。三要积极主动搞好协调和配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主办单位、会办单位要加强工作联系,互通情况,协调配合。会办单位要全力支持主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尽可能早地拿出高质量的会办意见,以使主办单位有充分的时间进行深入调研、分析、论证,提出有分量的答复意见;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要搞好工作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将办理结果答复给提案者,避免出现矛盾和问题。严格要求一些没有完成今年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的单位,务必在12月1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会议由县政协副主席罗学闰同志主持。县政协秘书长付永跃出席会议。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委和46个提案承办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文广局在会上交流提案办理经验。(许光胜 王宣波)


版权所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渠县委员会 管理维护:四川省渠县政协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渠县渠江镇营渠路115号 电话:0818-7321016 传真:0818-7321016 电子信箱:1039486283@qq.com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复制或镜像
蜀ICP备11014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