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日政协渠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渠县政协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办法》(渠政协委〔2017〕1号)的相关规定,因乡镇区划调整、工作职务变化、调离本行政区域、因病因故等,经政协渠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免去:
付永跃、蒲 斌、吴作彬、张利波、石 斌、何 炯、许光胜、刘友全、
唐俊强、张 述、王 云、卿 晨、黄云明、赵文凯、王正礼、何泓志、
薛冠儒、王广寿、曾得彬、李 燃、王麒麟、陈 勇、郑小松、胡小伟、
张长勇、胡国斌、常 亮、何法健、邹钦州、蒲 伟、李 春、吴 勇、
胡小兵、殷 勇、帅 君、任光齐、张明清、刘江陵、吴雪莲、胡春林、
陈 亮、毛喜旭、刘忠均、张志明、彭六兵、李 强、邓浩然等47名同志政协渠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渠县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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