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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政协2012年第14期
2012-03-27 16:00:00
渠县统计局五点建议

纵深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展以来,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尤其在公路环境、景观道路、城市环境整治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治理不平衡。全县60个乡镇、以及学校、医院、工厂企业、社区、村社等,整治效果差距较大。总体上,点上好面上好主流好,离县城近、被点名批评过的乡镇好于山区、半山区乡镇,试点村、对口抓的村好于一般村,国道、省道、县道附近,好于边远乡村。
    (二)缺乏长效机制。普遍注重垃圾清运、树木刷白等时间短、见效快、投入少的整治,却对基础设施建设、违章建筑物、违规雨棚等难度大、投入多、周期长的整治畏难情绪大、行动慢,甚至不愿意行动。个别乡镇依然存在应付的现象,总是在上级检查时搞临时突击,缺乏长远规划和专门队伍,缺乏行之有效的督查、考评、奖惩措施,导致整治工作出现反弹。
    (三)舆论氛围不浓。从覆盖面来看,舆论氛围不浓,特别是村社这个层面,干部的认识很不到位,依赖思想严重,措施不够得力,效果不够明显,尤其是农村建房废弃物占道堆放严重。至今仍有不少群众不知道环境综合治理,对整治活动不理解,不支持,参与的热情不高,影响了全县整治活动的有效进程。
    (四)污染源和“脏、乱、差”死角仍然存在。无论县所在城区还是乡镇、社区,特别是农村庭院周边,卫生“死角”还不少,“脏、乱、差”尚未根本消除。
    (五)环境综合治理“进企业”较难,出租车营运行业治理意识不强。企业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识较差,领导不重视,企业职工不关心,垃圾处理不得力,有的依然对生活垃圾、工业垃圾乱堆乱放。出租车违规搭“组合”、随地上下客,拒载现象也时有发生。
    纵深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县政府领导,乡镇政府实施的两级政府领导管理体制,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成立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统一协调政府部门、机关单位、企业的职责和义务。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进展情况。落实督查制度,建立督查台帐,推动整治工作各项措施真正落实。乡镇政府也要设立工作机构,长期履行环境治理和规划建设职责。
    (二)完善帮扶机制。继续实行对口帮扶,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资金优势,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用于帮扶村社的基础设施建设,督促被帮扶村社落实保洁员工资,落实环境整治相关资金,县上要对帮扶效果实行奖惩机制。
    (三)建立激励机制。一是采用以奖代补办法,对行动快、效果好的乡、村给予奖励,弥补资金不足。二是实行每月一次新闻发布会制度,让先进单位介绍经验,后进单位倒逼表态。三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每月将考核排名情况通过电视台、渠县新闻网等媒体进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建立曝光制度,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对整治不力、脏、乱、差现象严重的地方,让主管领导现场作表态发言。五是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科学合理地设置评分标准,真实准确地反映整治效果。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考评单位及责任人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把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当成一项长期的宣传工作,让所有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不厌战,不懈怠,大力抓好本行政区域的治理工作。要着力提高公民素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搞宣传,把宣传工作的重点放在村、社和广大基层群众层面上,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挖掘群众身边整治典型,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新途径、新方法。把整治活动与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综合整治的积极性。
    (五)选准突破口,重点整治。把渠城周边、小巷死角作为“五乱”治理的突破口。抓好人民群众聚居周边市场的整治,加大对万兴农超的投入。缓解人民市场拥挤压力。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和摩托车进城营运。严厉整治流动摊贩乱设摊点。要以细致入微的工作确保城市管理的质量和效果,克服管理上的形式化、表面化和粗放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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