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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政协2013年第6期
2013-04-01 09:29:00
县政府对政协提案办理提出新要求

  4月1日上午,县政府在602会议室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大兵,县政协副主席罗学闰出席会议。县人大人代工委、县政协提案委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40多个县人大代表建议案、县政协提案承办单位参加会议。
  在会上,县政协副主席罗学闰同志全面总结了去年县政协的提案办理工作,对今年的办理工作提出了建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大兵讲了话,对今年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做到“两提高”。既要提高今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问题解决率,又要提高首次满意率。二要全面落实办理责任。承担今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任务的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承担主要领导责任,亲自审核提案答复稿,之后要报送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重要建议、提案还要报送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三要着力规范办理。要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在调研的基础上答复;坚持当面或电话沟通协商后答复;坚持按法律和政策答复。“三对照”,即答复内容要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内容对照,不能答非所问;答复内容与相关法律政策对照;答复内容与县情实际对照。“一规范”,即答复文书稿要规范。四要增强办理实效。在办理的过程中,要根据具体情况,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实地视察办理落实结果;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五要严格开展督查。县政府督查室要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视察活动;重要意见、提案,县政府领导要亲自带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办理工作做得不好的单位,要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检讨,并限期整改。开展好“回头看”活动,对办理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要奖励,对落实差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完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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