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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政协2013年第17期
2013-08-09 09:34:00
渠县政协召开2013年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

  8月2日上午,县政协在机关一会议室召开2013年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县政协主席许平,县委副书记淳永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熊长虹,县政协副主席唐定智、刘德伟、何鸿涛、罗学闰,秘书长付永跃出席会议。县政协党组成员、各委室主任,县政协2013年度10件重点提案的提案人,承办重点提案的9个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渠江镇5名市民代表应邀列席会议。会议由县政协副主席罗学闰主持。
  在会上,县政协副主席刘德伟同志传达了《关于县级领导督办2013年重点提案的通知》(渠协委〔2013〕10号)文件,副主席何鸿涛同志领学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渠委办发〔2013〕25号)文件。重点提案的提案人阐释了提案要点,重点提案的承办单位承诺了办理措施,应邀列席会议的市民代表对重点提案的办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县委副书记淳永奉同志发表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政协工作取得的成绩,肯定了县政协助推渠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要作用,对各承办部门办好重点提案,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重点提案,增强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政协提案质量高,份量重,提案的选题有角度,报告有高度,问题的分析有深度,建议很具体,提案委员、承办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均请到现场当面协商,处理问题有宽度,对助推渠县发展、民生改善很有利。各承办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增强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强化措施,认真办理落实重点提案。渠协委〔2013〕10号文件已明确了重点提案的承办部门。各部门一把手要负主要责任,同时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股室和工作人员,保证工作经费需要。要及时研究,制定办理方案,细化办理措施,明确办理的时间进度计划、工作流程,切实把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到实处。三要切实抓好重点提案办理的督查落实。县政协提案委要主动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联系,制定好督办方案,及时跟踪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重点提案的办理要作为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的督查专项任务,纳入日常监管之中,确保重点提案落实。
  县政协主席许平在讲话中总结了去年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强调今年的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要切实深化认识,在办理中体现落实效果,同时要在三个方面实现创新:一是要进一步创新领导责任体系。重点提案的办理要有专门的领导牵头,专门的股室管,熟悉承办工作的专人抓。特别是综合性涉及面广的提案,要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制定办理方案,并督促落实。二是要进一步创新承办责任体系。承办部门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具体的股室和工作人员是第二责任人。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做到重点提案有专人抓,有条件办理落实。三是要进一步创新督办责任体系。过去县政协曾推行过“重点提案督办新闻现场会”,让承办部门负责人面对电视台摄像机向公众作出年度重点提案办理的承诺,年底考核交账。现在作了改进,由县委书记、县长和分管领导及政协主席会成员分别领衔督办。因此,县政协各专委会一定要按照渠政协委〔2013〕10号文件的分工,主动联系挂包领导,制定具体的督办措施,通过强有力的督办,推动重点提案的办理真正落到实处,努力让各方面都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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