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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渠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政协渠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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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6 1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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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常委,住渠市政协委员,县级各有关部门:
经政协渠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73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并报中共渠县县委同意,定于2021年1月7日召开政协渠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月7日9:00—12: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县政协机关大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县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
2.邀请联系政协工作的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出席会议;
3.邀请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4.住渠市政协委员、县政协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四、会议议程
(一)专题学习
1.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2.学习《关于融入“双城圈”建好“示范区”奋力打造“一区三地一城”建设“特富美安”新渠县的决定》。
(二)政情通报
1.县纪委、监委通报2020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县政府通报2020年全县经济运行情况。
(三)审议通过县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1.关于召开政协渠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2.《政协渠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并确定报告人;
3.《政协渠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审议稿)》并确定报告人;
4.县政协十四届六次全委会日程(草案);
5.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
6.提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
7.大会特邀领导嘉宾名单(草案);
8.大会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9.大会委员讨论小组分组名单(草案);
10.大会民主测评表;
1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县政协十四届二十次常务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草案)。
(四)人事议题
1.审议政协渠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免去杨希伟等同志政协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
(五)县政协常委述职
(六)县政协各委室述职并测评
(七)审议《政协渠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
(八)领导讲话
五、有关事项
(一)请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协助落实领导参加会议,于1月6日前将相关情况告知县政协办公室(联系电话:7321016);
(二)请县政府办、县纪委于1月6日12:00前将通报材料传至县政协办公室(联系电话:7321016),并确定作情况通报的领导;
(三)请参会常委做好工作安排,按时参会,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请假的须报主席批准;
(四)请县电视台、县新闻网派出记者对会议进行宣传报道。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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