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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渠县委员会关于灾后重建聚居点管理服务工作的调查与建议
2014-03-14 10:22:00
  根据县政协年度工作计划,灾后重建聚居点管理服务工作专题调研组历时两月,对文崇谭坝村、李渡狮牌村、报恩清河村、静边春光村、渠南社区、渠南李坝村6个聚居点典型视察,对其余44个聚居点列表统计调查,向县级10多个相关部门、单位了解咨询,在摸清全面、细察典型的基础上分析认为: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县灾后农房重建迅速,交房、入住并驾,但问题不容乐观。截止2013年10月底,全县50个聚居点,建成交房3125户,比2012年底增加801户。农户接房2229户,比2012年底增加1017户,接房率71.33%,实际入住率不到50%。交房与入住之间的矛盾,相互交错、相互影响,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础设施不完善。基础设施不完善直接影响农户接房入住情绪。如三汇金河村接房63户却无一户入住,报恩清河村接房180户,而只入住了40户。分项调查情况是:
  水电设施:报恩清河村、安民村还有53户因无法埋设供水管道而未能供水。三汇金河村水电未安装入户。较为普遍的问题是,水井水量不足,如渠南社区、渠南李坝村现有水井水量只能供应入住的10多户饮用,没有后续入住供水的解决方案。文崇谭坝村入住户反映,虽然通电,停电情况突出,最长停电时间长达一个星期。
供气设施:全县还有29个点不通气,大部分因为主管道线路长,铺设成本高,暂时无法通气。同样情况下,鲜渡大丘村正规划建池,用沼气代替天然气。青龙曙光、山坪村等聚居点临时供用液化气罐。还有部分农户因为入户费太贵不愿意安装。望江搭莲村、龙潭团石村、土溪天堂村、静边春光村(高速路拆迁安置的22户),入户费收取标准在3800元至4800元/户之间,接房户不愿安装。据反映,供气公司在文崇谭坝村公告,5天内按每户4000元标准收取,超过5天加收900元。该点有190户被加收,而且交了费也还没供气。对此,县发改局介绍,全县经审定的供气收费单位7家,入户费收取标准为:县天然气公司2800元-3500元/户,天通公司3480元/户,其余5家基本统一为3695元/户。
  光纤设施:全县还有25个聚居点“网络未到达”。文崇谭坝村入住户反映,光纤供应除政府补贴500元外,供应商仍收每户入户费780元,超过时间入户加价。
  治污设施:

    另据调查,尚有7个聚居点没有垃圾站。渠南李坝村入住户生活垃圾荒坡掩埋。报恩清河村需要公厕3个,只规划2个,建成1个。
  来自县环保局的数据,11个100户以上聚居点的污水垃圾生态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是:李渡狮牌村、文崇谭坝村、报恩清河村的污水处理站、垃圾收集点均已建设完成,其余8个点的生态化处理设施,还在“等政府解决资金”。调研组发现,文崇谭坝村污水处理设备已坏,未能修复。报恩清河村因地面落差问题,污水不能集中到站处理,已经弃用。
  道路设施:渠南李坝村入点公路至少4公里泥泞不堪。临巴龙溪村入点800米公路还是路坯。文崇谭坝村部分入户道路不通,100多农户因此不能入住。
消防设施:全县有34个聚居点没有消防设施,占聚居点总数的68%。部分聚居点消防设施不齐备,尤其是易发火情的购物店,基本没有消防管网设置。县消防队未参与聚居点建设的前期设计和后期验收,对消防隐患表示担忧。
  二、管理服务不适应。灾后重建是一项全新的历史性工作。农户置身于由传统散居到现代聚居的转变中,在接房入住过程中的需求极具紧迫性、具体性、多样化特点。管理服务总的还不适应这一需求,基本处于茫然状态。一是引导并建立自治机制尚未真正启动。只有静边镇春光村有一名镇干部蹲点协助管理,少数聚居点聘请了临时清洁工。二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乏力。全县还有33个点没有卫生计生站,38个点没有留守人员关爱站,37个点没有培训工作站,12个点没有停车、红白事操办场。目前的管理服务都是由村组统管,很多村干部连入住基本情况都不了解,还是延续过去的方法,存在忙于解决遗留问题:一是调处土地占补矛盾。如有的灾前两代同居,重建分房后要求分代居住,不肯退还原宅基地。有的在购买重建房时加付了土地占用费,要求退还宅基地时获得相应补偿。还有新村建设占地补偿不到位:存在没有补偿的,也有补偿不齐的,文崇谭坝村存在46万元补偿资金缺口;有的把养老保险作为补偿条件,至今未能兑现。二是催收房款。全县有35个点956户欠房款4135万元。主要由村组催收后转交代建方。催收难点在于,农户经济收入微薄,甚至没有收入来源。三汇北坝社区入住10户中有5户近似“五保”户。三是借故拖欠。如基础设施不完善,未获得补偿,要求办好房产证等。反过来,代建方也以欠收房款为由,拖延施工,拒绝交房。
  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已入住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占22%。超过30名老人的24个点,其中超过100名老人以上的就有5个点。学前幼儿占6%。超过10名幼儿的20个点中,超过30名幼儿的有4个点。入住人口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明显滞后:只有4个点点内拥有幼儿园,点内没有又距点外幼儿园1公里以上的27个点,其中距离2公里以上的11个点,6公里以上的2个点。聚居点均无小学校。距点外小学1公里以上的29个点,其中2公里以上的14个点,5公里以上的2个点。23个点没有药店、诊所,23个点没有文化体育设施,21个点没有便民服务代办点,23个点没有购物店。静边春光村、龙潭团石村没有公建中心规划,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无从做起。
  四、户主不在家。外出务工人员多为一家之主,不能及时回家接房、装修等。少数村组还存在与外出务工人员无法联系的困难。
  年关将至,建成房还要交付,切实加强灾后重建聚居点的管理服务工作不容懈怠。为此建议:
  一、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实现灾后重建聚居点良好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主导力量是乡镇。为此,乡镇政府必须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转变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向下给力,着眼于服务,着力于基础。首先要认真落实县委有关加强乡镇建设的要求,对等责权利,特别是在机构改革中,要设立直接为农业生产、为农民生活服务的机构。其次,建设好聚居点的政务、公共服务平台,提倡由代办改为乡镇办事人员在聚居点直接办理公务,做到“办事不出村”,由此实现服务性管理的“纵向到底”,吻合聚居农户需求,重塑政府权威。
  二、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当前,灾后重建聚居点迫切需要建立各种新型的经济和社会组织来增强自治功能,以消除大量社会事务“无人管”或“薄弱点”。自治组织模式可以分类设立,100户以上聚居点可实行社区化管理,完善社区理事会、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农业合作社等组织,对社区的居民行为、治安安全、环境卫生等实现有效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100户以下的聚居点可采取“大院长”模式。主要负责治安、保洁、政策法规宣传、调处一般矛盾、收集转达社情民意,确保小事不出院,大事不出村,难事不上交。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要以城乡一体化为原则,以保障宜居条件为标准,以水电气路等为重点,开展分项治理活动。一是主管部门、承建单位对照县上要求,自查尚未完善的项目及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二是聚居点要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三是分项研究,制定完善倒逼时限。四是组织分项验收,验收时要有聚居点入住户代表参加。
  四、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聚居点随着入住人口的增加,对公共服务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一要对已经分点设置的公共服务平台逐一排查建设进度和质量情况,明确倒逼时限。二要对没有规划和规划不合理的,及时补充和修正,例如幼儿园、小学校的布局、消防设施的设置等。三要明确县级涉建部门、单位责任,对履责不力的严厉问责。四要指导帮助公共服务平台的切实运行,把政府各项公共服务延伸到聚居点,加快建立贯穿农民一生的农村低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就学保障、就业保障、创业保障、征地拆迁补偿等八项保障体系。
  五、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发展。首先,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从思想层面继续破除城乡二元观念,从政策层面真正重视农村,惠及农民,加快推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第二,加大农业产业灾后重建力度。对重建项目要进行清理,对那些只挂牌占地、科学性不强、候效期太长、农民不情愿的项目应当调整。重建项目经营业主可尽量面向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他们眼界较宽、有经营观念,对当地农民有致富引领作用。第三,加大对贫困农民的帮扶力度。要通过技术培训方式,帮助贫困农民发展种养殖业等力所能及的生产,就地参加重建项目劳务。通过结对帮扶方式,鼓励县内一切经济组织优先吸纳贫困农民就业。第四,兑现政府对灾后重建的多项优惠政策和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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