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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及时制止房地产商歧视“房票”的行为
2016-12-29 15:09:00
   中央出台“三去一降一补”结构性改革政策后,大部分县级城市都相继实施了房地产“新政”:对城市征地拆迁安置户全部实行货币安置,把拆迁安置补偿费变成新购置房子的“代金券”(俗称“房票”)。此举对于房地产商“去库存”、尽快实现资金回笼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也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近期调研发现,此项“新政”在执行落实环节上却变了味。部分房地产商对“房票”却采取“歧视政策”,与现金购买的购房户相比,用“房票”购房每平方要多几百元甚至上千元,让拆迁安置户手中的“房票”大为缩水,群众意见很大。这既不利于房产“新政”的进一步推行,也不利于房地产企业消化库存,更不利于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为此,呼吁政府及时制止房地产商歧视“房票”的行为,有效地维护拆迁安置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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