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页
政协概况
政协简介
机构设置
政协领导
领导介绍
领导分工
机构职责
规章制度
联系方式
政协新闻
政协新闻
公告公示
政协工作
领导讲话
大事记要
机关活动
工作简报
政协会议
会议通知
常委会议
主席会议
全委会议
专题会议
对口联系会议
调研视察
调研报告
视察报告
领导批示
结果运用
建言献策
社情民意
反馈之声
政协提案
提案选览
提案办理
助学圆梦
联谊支乡
总部
北京分会
成都分会
重庆分会
福建分会
云南分会
海南分会
广东分会
西藏分会
学习园地
政协章程
理论学习
文史天地
他山之石
委员风采
关键字
建言献策
社情民意
反馈之声
首页
>
建言献策
>
社情民意
政府要及时制止房地产商歧视“房票”的行为
2016-12-29 15:09:00
中央出台“三去一降一补”结构性改革政策后,大部分县级城市都相继实施了房地产“新政”:对城市征地拆迁安置户全部实行货币安置,把拆迁安置补偿费变成新购置房子的“代金券”(俗称“房票”)。此举对于房地产商“去库存”、尽快实现资金回笼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也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近期调研发现,此项“新政”在执行落实环节上却变了味。部分房地产商对“房票”却采取“歧视政策”,与现金购买的购房户相比,用“房票”购房每平方要多几百元甚至上千元,让拆迁安置户手中的“房票”大为缩水,群众意见很大。这既不利于房产“新政”的进一步推行,也不利于房地产企业消化库存,更不利于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为此,呼吁政府及时制止房地产商歧视“房票”的行为,有效地维护拆迁安置群众的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渠县委员会 管理维护:四川省渠县政协办公室
地址:
四川省渠县渠江镇营渠路115号
电话:0818-7321016 传真:0818-7321016 电子信箱:1039486283@qq.com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复制或镜像
蜀ICP备11014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