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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的建议
2018-02-27 11:16:00
  农村土地流转是土地产权制度的深度变革与创新,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脱贫攻坚战略的重要举措。截至今年9月,渠县土地流转面积达36万亩,30亩以上规模流转面积26万亩。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调研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流转程序不规范。土地流转存在无序、分散现象,自行协商流转的多,按程序报批备案的少,未经科学论证超规模流转、未签订合同流转不同程度存在。在合同上,模板不规范,权利义务界定不明确,部分合同超过二轮承包期。
  二是非粮土地面积大。在脱贫攻坚大背景下,全市农村土地普遍存在改变用途的情况,特别是在易地扶贫搬迁上尤为明显,此举有违《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甚至有违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风险防控难到位。工商资本进农村缺乏科学论证,市场风险评估不足,由农产品利润率低、市场价格波动大等因素造成的企业亏损,容易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一方面企业会拖欠农民的土地流转费,另一方面企业没有盈利能力,流转的土地将荒废闲置。业主与农户必然会产生纠纷,前期合同不规范也将导致农户维权难。
  四是监管机制不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尚不健全,乡镇由于农经职能合并,没有专人、专门机构进行流转监管,县级职能部门、乡镇政府、村级组织作用未充分发挥。有关执法部门对土地流转违法行为查处不够,不利于土地流转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为此建议:
  一要以更强的声势增强政策宣传。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农户和村社依法有偿有序流转土地。加强对项目业主宣传,引导业主依法流转土地,按照地方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导向,周密谋划、科学论证,在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切实维护好农户权益,与农户互利共赢。加强对政府部门和乡镇宣传,政府要主动服务土地流转,高效办理相关手续,积极受理咨询投诉,做好协调监督工作,当好服务员和监督者。
  二要以更严的程序规范土地流转。政府要制定完善土地流转管理实施细则,农林、国土等部门和乡镇要规范土地流转程序,着重在项目论证、意向协商、村社干部和群众参与上下功夫,对流转方式和金额、合同审查签订和公证担保抵押、项目审批和实施、后续工作的开展、甲乙双方权益保护等,加以规范和固定,使土地流转始终在依法、规范、有序的轨道上进行。
  三要以更实的举措强化用途监管。农林、国土等部门和乡镇要加强流转土地用途和性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建立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和签证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保证土地流转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严禁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和性质,坚决禁止用“以租代征”方式将流转土地用于商业性开发、工业项目建设等。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纪责任。
  四要以更大的力度防控经营风险。农业项目投入大、利润低,市场风险高,资金回收时间长,加上经营管理不善等因素,极易导致“破产”让农民利益受损。农林、畜牧、财政、银行等部门要加强市场风险和业主经营风险预判,全面掌控行业发展信息,及时发出预警,降低各种风险,防止或减少业主的经营损失。
  五要以更好的机制促进产业惠民。政府要做好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将财政投入农村的涉农资金折股量化为村集体股金,按一定比例配股给村集体经济、村民和贫困户,切实让资产股份化、农民资产股权化,确保涉农资金效益最大化。经营业主要向农户公开经营过程、收益结果、财务核算等基本信息,扩大农户知情权、参与权,稳定好农村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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