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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乡镇便民服务 夯实乡村治理基础的建议
2021-05-31 11:08:11
    做好乡镇便民服务工作是确保乡村治理有效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县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已经完成,但调研发现,目前乡镇便民服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权限下放不够到位。目前已有263项事权、3项行权下放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但一些业务主管部门权限下放不到位,“明放暗不放”,导致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没有办结权,“收件不办件,办件难办结”。同时由于对口业务部门未对下放事项主动进行业务衔接和培训,制约了乡镇业务承接能力。二是机构尚未全面进驻。相关站、所和部分职能机构人员派驻到便民服务大厅不到位,导致所涉相关事项不能集中受理、办理,钳制了窗口办事能力。三是窗口设置不相适应。部分职能窗口设置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使得有些事项可以一次性办结的,现在需要在便民服务中心和站所之间来回跑,增加群众办事成本。四是管理力度有待加强。一些乡镇对便民服务分中心的建设和管理重视不够,存在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对需办理事项不一次告知,不能坚守岗位,时常“空窗”等现象。五是代办制度落实不够。针对农村群众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信息渠道较窄,留守的老弱病残人员较多等情况,我县推行了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制度。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村(社)代办点缺乏经费保障,代办人员年龄偏大、业务不精,代办事项不及时、不到位,监督考核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对此建议:
  一是权力下放到位。健全完善“审批服务专用印章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推动“一枚印章管服务”工作模式的落实,减少群众等待时间和签字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县级各部门应积极比照“全县通办”“就近能办”和“分中心事项”三张清单,按照“法治、改革、便民”相结合的原则,力促应该下放的部门事项下放到乡镇,办理权限扩展延伸到站所,集中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真正形成“只进一道门、只找一个人”的一条龙服务。
  二是灵活进驻方式。针对机构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难的问题,可通过灵活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解决。对一些条件成熟的职能站所,要求必须进驻,并保证经常性办公。对一些因工作性质或人力资源所限暂时不能进驻的职能部门,保留服务窗口,实行定期办公。同时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既缓解相关工作人员难以全天候办公的矛盾,又避免群众办事时找不到人“白跑路”的情况。
  三是优化窗口设置。根据乡镇和各站所职能与县级部门不同的特点以及农村群众的实际需要,淡化行政服务,突出政策服务、事务服务、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增强服务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化窗口服务功能。充分考虑业务量、便捷度、“一窗受理”实现度、工作人员和群众意见等综合因素,对服务窗口按照“按需设置、有效整合”的原则配备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建立和完善AB岗、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工作指示牌、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上墙制度。强化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规范办事行为和服务态度,推行文明礼貌用语,创建文明服务窗口。定期开展集中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不断探索完善监督考核长效机制,通过上级考评、内部考核、群众投诉等多种方式,逐步规范和改进乡镇便民服务。同时,注重服务延伸,对于阶段性重点工作开辟服务专窗,以方便群众集中咨询和办理。
  五是落实代办制度。进一步创新村级民情事务代办服务机制,建立“代办无休日”制度,村干部工作日、节假日轮流值班,第一时间受理群众代办事项。全面开展预定和上门服务,实行急事急办、缓事预定的工作机制。对行动不便老弱病残人员进行定期探访,主动上门服务。加强代办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提升带班人员业务能力。落实专职代办员和专项经费,建立和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将代办服务情况纳入村(社)及代办员个人年度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充分激发工作能动性,发挥代办制度作用,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何倔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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