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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渠江水环境污染防治的建议
2023-01-09 10:48:00
   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是中共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渠江是长江上游的嘉陵江流域部分,渠江的水质关系到嘉陵江及长江的生态环境。在长江支流水环境污染防治方面,我们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差距,如场镇生活污水、养殖废水等未得到完全有效治理就排入河流,进入渠江,造成渠江水体污染,将对长江水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一、存在的问题
   (一)工业、养殖业处理污染的设施不健全。一是中小养殖企业排污设施较差,存在直接排放现象,一些规模化养殖场大量投入饵料化肥及药物,造成水质严重恶化,这些污水直接排放于河中造成河流污染。二是在河流两岸,依然存在煤矿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河流,煤矿矸石河中倾倒,煤炭的装卸未做好保护措施,污染码头水域。
   (二)场镇污水治理不彻底。基础设施薄弱,截污不彻底。由于场镇污水管网布局不完善,二三级管网不健全,污水收集率不高,造成污水直排污染河道,污染河道水体。
   (三)农村面源污染十分严峻。一是种植业农药、化肥使用过量,利用率低,残留物渗入土壤,最终因雨水渗透进入河道,造成水体污染。二是畜禽养殖业无害化处理不足,直接排放较为普遍,给生活环境特别是水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和危害。
   (四)水污染防治意识不够。人们对水污染的防治差强人意,部份干部群众虽然有一定意识,但大都觉得离自己很远,又不涉及自己切身利益,对随意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的现象漠然视之。平时检查又多流于形式,缺乏监督及处理机制。
   二、意见及建议
   (一)强化企业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加强对工业污染严重的重点企业的审核和监督,从源头控制污染源,建立沿河涉水企业监管台账,建立涉水企业和排污口名单数据库,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达标排放。
   (二)强化场镇污水治理。一是全面实施河流两岸场镇污水治理。支流两岸的城镇,要及时对污水处理排放系统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排放全达标。二是科学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要根据城镇和乡村发展实际情况,及时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尤其是要加快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做到污染防治不留死角。
   (三)强化面源污染防治。一是积极推广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在支流两岸,积极推广有机肥,制定农药、化肥的减量计划,切实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二是加大畜禽养殖业整治。划定畜禽养殖区域,对禁养区域内的畜禽养殖,要实施限期整改或搬迁,严防粪便、废水污染环境;对非禁养区域,要实行养殖总量控制,防止过度发展影响环境。三是加大水产养殖整治。坚决清理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水产养殖场,严禁新挖鱼塘、新建山塘小水库进行养鱼或其他水产养殖。加强对水产养殖场监管,对养殖废水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禁止废水直接排放。
   (四)强化水环境修复。一是加大污染源增量控制,以“河长制”断面为控制单元,明确流域内各控制单元的水质目标,对水质不达标、生态和供水功能突出、存在污染风险的断面实施强制保护,限制一切建设项目发展,取缔非法入河排污口。二是以实施河水不足河道补水为抓手,配套完善河湖连通工程,结合中小河流治理技术,在考虑行洪的基础上,引进和移植本地树种,通过岸坡植被恢复、设置植物浮床以及人工增氧等措施,降低流域中的氮、磷负荷,恢复水生态自净能力,丰富水生态景观。
   (五)健全治理长效机制。建立以环境部门牵头,多部门协作的管理体系,实现小流域水污染的综合治理体系。成立河流管理中心,提供技术咨询、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交流。制定小流域标准管理体系,确立流域管理的目标、原则、体制和运行机制,并对流域管理机构进行授权。让河长制真正运转起来,有效调动村级、乡镇级河长的积极性,督促基层河长履行职能,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落实村社、镇街跨界流域联防联控协议,加强区域协作,提高水环境管理水平,共同推进区域水污染防治,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建立巡查小组定期对河流开展巡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农工党渠县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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